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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纠风办下发的《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卫生行业中存在的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贵重物品。
二、拒绝接受药品或器械等生产销售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
三、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和提成;
四、拒绝收取开药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
五、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热情服务,不推诿、刁难病人;
七、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八、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超标收费或自立项目收费。
我院将建立"个人对科室、科室对医院、医院对社会"的三级承诺制,一级抓一级,实行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承诺的内容落到实处,为广大患者提供一个方便、舒心、放心的就医环境,以上承诺请广大患者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56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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